英德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设备设施器材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2015-06-15
招标编号:GZQS1501HG04050Q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单位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通过相关人员论证,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GZQS1501HG04050Q(下载)
2、项目名称:英德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设备设施器材采购项目(重招)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委托单位:英德市公安消防大队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

项目
包号
项目包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性质 采购预算 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 付款方式
1 英德市东华镇专职消防队器材采购项目(包1) 泡沫消防车 1台 政府采购 ¥598000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签订合同后,支付30%,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65%,余下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2 英德市东华镇专职消防队器材采购项目(包2) 专职消防队器材 1批 政府采购 ¥1398000元 合同签订生效后75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签订合同后,支付30%,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65%,余下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6、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委托单位需求)。
7、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兼中。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投标项目包号1的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
5、投标项目包号1的投标人的所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承诺能在消防车管理部门上牌、年审;   
   6、投标项目包号1的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放置检验报告,车辆公告,免购置税证明以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3C”认证证书;  
7、投标项目包号2的投标人若非所投(消防头盔、消防手套、消防安全腰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6.8L)、消防轻型安全绳)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消防头盔、消防手套、消防安全腰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6.8L)、消防轻型安全绳)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8、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6月16日至2015年 6 月 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一式二份):((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4)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5)报名登记表(版本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7 月 6 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7月 6 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yingde.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缴纳投标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15年7 月1日 17 时00  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2、金额:包1:人民币壹万壹仟玖佰陆拾元(¥11960 元);包2:人民币贰万柒仟玖佰陆拾元(¥27960元)。
  3、交纳方式:投标人通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现金汇款或以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及联系信息如下:
   开户 行:英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 名: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002 0000 0065 65658             联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63-2668083
  说  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ZC006 包1/包2”字样。供应商投报多个包的,每个包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单独汇款。
九、委托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英德市公安消防大队  
委托单位地址:英德市公安消防大队
委托单位联系人:徐先生                
委托单位联系电话:1392663160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3-386805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3-3868052
E-mail:  gzqunshengqy@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