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道路清障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0-04-28
招标编号:GZQS1001HG04007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QS1001HG04007,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5月6日(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招标编号:GZQS1001HG04007
  2.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道路清障车采购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用途:交通疏通
  5.项目内容、最高限价及交付使用期: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交付使用期
摩托车升降平台清障车
2辆
¥79.5万元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平板清障车
1辆

 

 

 

 

 6. 投标人可以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本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具备汽车经营资格(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4月28日至2010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 加盖公章 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5月19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5月19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704室
    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花都区新华路24号之一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68219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7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381278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12783
    E-mail: gzqunsheng@126.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