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征集2026-2030年校内电瓶车合作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韶关市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征集2026-2030年校内电瓶车合作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202512102409030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韶关市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征集2026-2030年校内电瓶车合作经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征集文件第3页、投标邀请、第四项序号1、2原文: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月12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二)原征集文件第11页、征集人需求、第四项、第(四)条、序号2原文:
★2.合作服务费收取标准:响应合作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报出合作经营分成比例(合作经营分成金额=经营收入×合作经营分成比例,其中每年合作经营分成金额保底不低于人民币28万元(含税),如当年按比例计算分成金额低于28万元,则当年按28万元进行分成,合作经营商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补足当年分成金额至28万元)。
现更正为:
★2.合作服务费收取标准:响应合作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报出合作经营分成比例(合作经营分成金额=经营收入×合作经营分成比例。
(三)原征集文件第11页、征集人需求、第四项、第(五)条、序号1原文:
1.征集人提供指定地点作为合作服务商车辆充电、维修保养存放场地,合作服务商出资建设配套的软硬件设施。征集人对提供的场地按照征集人相关规定标准一年12个月计算,收取资源使用费。
现更正为:
1.征集人提供指定地点作为合作服务商车辆充电、维修保养存放场地,合作服务商出资建设配套的软硬件设施。
(四)原征集文件第15页、合同书、第一项原文:
一、合作经营分成比例
合作经营分成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合作经营分成金额=经营收入×合作经营分成比例,其中每年合作经营分成金额保底不低于人民币28万元(含税),如当年按比例计算分成金额低于28万元,则当年按28万元进行分成,乙方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补足当年分成金额至28万元)。
现更正为:
一、合作经营分成比例
合作经营分成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合作经营分成金额=经营收入×合作经营分成比例。
更正日期:2026年1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中有相同内容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名称:韶关市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征集人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征集单位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18038918068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2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1-8887218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