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交投氢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物流运输车租赁运营服务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4-04-19
招标编号:20231007120605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开发区交投氢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物流运输车租赁运营服务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交投氢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州开发区交投氢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物流运输车租赁运营服务商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广州开发区交投氢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物流运输车租赁运营服务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州开发区交投氢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物流运输车租赁运营服务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2)主要财产被接管或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重整、和解期间的;
(3)处于停产停业状态、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或者停业整顿期间的;
(4)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请提供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4、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广州市黄埔区辖区内注册公司实体。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若投标人已是广州市黄埔区辖区内注册公司实体,则视为满足要求。以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22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2201 室
七、其他
1、项目编号:202310071206058
2、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交投氢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物流运输车租赁运营服务商采购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招标人:广州开发区交投氢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内容及服务期限:
(1)项目内容:广州开发区交投氢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物流运输车租赁运营服务商采购(详见招标人需求)
(2)运营期限:以最终运营里程考核任务对应的年限为准,自每辆车实际交付之日起独立计算,如遇政策调整双方协商解决。
6、简要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所投服务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需求)。
7、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0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6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2204)
9、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自带 U 盘,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0、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法显示经营范围的,则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的截屏打印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4)报名登记表(原件,版本从 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
说明: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报名单位的报名。
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00~14:30(北京时间)
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2201 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4 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4、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
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交投氢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 555 号粤海集团大厦 2203-2204 室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20-83812782
电子邮件: gzqunsheng@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