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结果公告

2024-02-06
招标编号:202311082007017

一、项目编号:202311082007017

二、项目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刘海燕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 3,260,756.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

服务类(刘海燕)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房屋租赁服务 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 按采购文件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 租赁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34个月 按采购文件要求 3,260,756.4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健肖喜芝叶春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 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执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 3.308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仲裁委员会总会中区17楼1706-1712室业务用房租赁):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刘海燕 通过 通过 3,260,756.40元 1 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为保持广州仲裁委员会持续办公需要,保障总会仲裁业务的顺利进行,需继续租赁总会中区17楼1701-1705室办公场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及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仲裁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中区14楼

联系方式:83789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 020-83812935、 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唐小姐

电  话:020-83812782、 020-83812935、 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6日